春兴精工: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4 08: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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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23年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并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春兴”)开展融资租赁,融资金额不超过3,200万元,租赁期限为2年,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春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此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共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不超过159,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2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并对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公司2023年6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2023年7月7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金寨春兴共同为金寨春兴的融资事项,向安徽金园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园”)提供反担保及机器设备抵押反担保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公司2023年9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10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名下不动产为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向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牵头的银行办理的联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债权最高余额为17,260.44万元,担保类型为抵押担保,担保期限至2027年9月30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公司2023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2023年11月23日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因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2,300万元的借款续贷所需为安徽金园提供相应的连带责任反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的协议及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9)。

  1、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对象 被担保对象与公司关系 债权人 担保协议金额(万元) 实际担保余额(万元) 担保期限 担保类型 备注

  1 春兴精工 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200.00 3,200.00 3年 连带责任保证 实际担保余额不变

  2 春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200.00 - 3年 连带责任保证 实际担保余额不变

  3 春兴精工 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金寨美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 800.00 10年 连带责任保证 实际担保余额不变

  4 春兴精工 迈特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19,000.00 12,691.00 3年 连带责任保证 实际担保余额增加4,900万

  5 春兴精工 迈特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000.00 2,800.00 1年 连带责任保证 实际担保余额不变

  6 春兴精工 迈特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9,303.00 1,000.00 1年 连带责任保证 实际担保余额减少500万

  7 春兴精工 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金寨徽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200.00 3年 连带责任保证 实际担保余额不变

  8 春兴精工 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68.56 868.56 2年 连带责任保证 实际担保余额不变

  9 春兴精工 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85.10 485.10 2年 连带责任保证 实际担保余额不变

  10 春兴精工 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90.89 890.89 2年 连带责任保证 实际担保余额不变

  11 春兴精工 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85.10 485.10 2年 连带责任保证 实际担保余额不变

  12 春兴精工 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金寨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784.29 0 5年 连带责任保证 —

  13 春兴精工 南京春睿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开发区科技支行 1,000.00 1,000.00 1年 连带责任保证 实际担保余额不变

  14 春兴精工 迈特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15,247.20 6,000.00 1年 连带责任保证 新增担保

  15 春兴精工 迈特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4,000.00 2,000.00 1年 连带责任保证 新增担保

  上述担保1及担保2为春兴精工与春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联合为金寨春兴开展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担保3、担保7、担保8、担保9、担保10、担保11及担保12为春兴精工为金寨春兴提供担保,本次使用担保额度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4、担保5、担保6、担保14及担保15为春兴精工为迈特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使用担保额度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13为春兴精工为南京春睿提供担保,本次使用担保额度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2023年7月,金寨徽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徽银银行”)、金寨春兴、安徽金园、安徽利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安徽金园、安徽利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为金寨春兴向金寨徽银银行1,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金寨春兴以其机械设备抵押至安徽金园作为安徽金园向金寨徽银银行、安徽利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责任的的反担保,公司为安徽金园就本次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本次反担保实际是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因生产经营所需向金寨徽银银行申请的借款所提供的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该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由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2023年11月,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因经营发展所需,就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300万元的借款办理续贷,安徽利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为前述续贷提供全额担保、担保期限暂定一年,安徽金园为前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公司为安徽金园的前述反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本次提供反担保系为金寨春兴的融资所形成的,担保风险可控,该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由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维修地面无线通讯设备及其子系统;通讯系统设备、消费电子部件配件、汽车、医疗设备、电瓶车、灯具、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电源用精密铝镁合金压铸件、钣金冲压件、注塑件等各类精密零部件的研究与开发、制造、销售及服务;LED芯片销售、LED技术开发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照明工程、城市亮化、景观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维护;货物或技术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维修地面无线通讯设备及其子系统(不涉及国家限制类产品),销售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

  经营范围:精密部件、通讯系统设备的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通讯系统设备、汽车用精密铸件的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的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

  公司及子公司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及子公司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均系为公司或子公司自身融资提供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且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共同为金寨春兴的融资事项,向安徽金园提供反担保及机器设备抵押反担保措施,实质上是安徽金园为金寨春兴申请提供担保而形成的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安徽金园的反担保,并非公司及子公司为其他行为而形成的担保;本次担保为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3日、2023年1月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上述公司及子公司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均在已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6月20日、2023年7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上述公司及子公司为安徽金园提供反担保及机器设备抵押反担保事项无需再提交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上述公司对安徽金园的反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无需再提交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511,231.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2.5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90.2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239,436.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8.2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2.29%,其中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0,263.79万元,子公司对子(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7,917.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表外担保余额为131,256.00万元。